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河北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疾控处(地病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838号)要求,在各省(区、市)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定于2011年4–5月组织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 2011-03-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抽查复核;抽查复核方案;重点寄生虫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