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GBZ 17—2015)第1号修改单、《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 70—2015)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
[摘要] 国卫通〔2016〕7号 现发布《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GBZ 17—2015)第1号修改单、《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 70—2015)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日期] 2016-07-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修改单;修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