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通报2009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结果的函
[摘要] 卫妇社函〔2010〕214号 国务院妇儿工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统计局: 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反映一个国家卫生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这两项指标已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部于1986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3项监测工作。截至2009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已扩展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6个区县,覆盖人口约1.4亿。现将2009年主要监测结果通报如下,供工作中参考。
[发布日期] 2010-06-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孕产妇死亡率;全国;全国婴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