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疾控函〔2014〕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4-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保护劳动者健康;宣传;国家卫生计生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