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发布日期] 2011-03-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疗机构;药品;医疗机构应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