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摘要] 国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 2016-08-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中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