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卫办医政发〔2012〕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5年8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76号),建立了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以下简称“两网”)。“两网”建立近7年来,为我部及时掌握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形势,研究制定相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发布日期] 2012-06-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细菌耐药;监测单位;医政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