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提供再生资源回收有关材料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商流通发〔2015〕21号,以下简称《规划》)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行业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度行业统计及“十二五”行业发展总结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5-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回收;创新;再生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