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标准化、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15]88号),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制定了《关于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的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 2016-05-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标准化;流通;国内贸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