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76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大青海等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利用外资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在青海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安排中,重点支持了绿色能源、城市交通、现代新型农业、农田水利、扶贫等领域的项目,金额总计4.22亿美元。
[发布日期] 2016-07-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地区;中西部;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