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
[摘要] 商办秩函〔2016〕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加强商务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商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履行好法定执法职责,商务部定于5月在云南省举办2016年第一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发布日期] 2016-04-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执法;商务;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