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法函[2016]173号)
[摘要] 当事人:大得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P.O.Box957,OffshoreIncorporationsCenter,RoadTown,Tortola,BritishVirginIslands 根据《反垄断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部对大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得控股)收购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四长)50%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进行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 2016-04-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四长;我部;控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