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97号(农业水利类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一、关于树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主体”2014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2016年,我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要……
[发布日期] 2016-09-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民;职业;培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