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辽宁深圳沿海3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摘要]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沿海3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辽宁省和深圳市各建造1艘沿海300吨级渔政船,每艘船总长49.9米,型宽7.6米,型深4.2米,设计……
[发布日期] 2016-06-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渔政;批复;吨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