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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兽药等物质残留监控制度
[摘要]
(浙农专发〔2003〕46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经)局: 为了推进我省"绿色畜产品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率先实行兽药等物质残留监控制度。现将《浙江省……
[发布日期] 2003-05-16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测;兽药;动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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