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十三五”期间,动物疫病科研、监测等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为进一步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发布日期] 2016-03-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