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2]95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发电[2012]5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12-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综合政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