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工商总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使用藏汉两种文字新版营业执照的批复
[摘要]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你局《关于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印制藏文的请示》(藏工商办字[2014]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及所辖工商机关使用藏、汉两种文字新版营业执照。请你局按照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执照板式设计及印制、打印有关工作,并将执照样品报总局备案。
[发布日期] 2014-03-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