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版应用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便捷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工商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版应用(简称“手机版公示系统”)。手机版公示系统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脑版应用(简称“电脑版公示系统”)均为法定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版公示系统是电脑版公示系统在移动互联领域的延伸和拓展,采用接口直接调用的方式联通总局和31个省(区、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数据实时更新。该系统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为确保手机版公示系统平稳运行,更好发挥其公示企业信息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12-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企业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