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在理念、机制、方法上面临巨大挑战,同时也面临难得的创新发展机遇。一方面,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职能划转全面展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新兴业态蓬勃涌现,以及对监管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的更高要求,凸显监管资源、监管能力不足,监管理念转换迟缓。另一方面,商事制度、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促进了监管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思维、新技术对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提供了可能,很多依托移动互联网的新商业模式为交易方参与监管形成社会共治局面提供了途径。应当看到,这些都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创新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积极因素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的转变。
[发布日期] 2016-09-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企业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