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第二条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第三条 本规则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和确定新的产品注...第四条 确定医疗器械分类,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医疗器械使用...第五条 医疗器械分类判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的判定原则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医疗器械分类工作。依据《医疗器械分...第八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第九条 本规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则自2000年4月10日起执行。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举办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
关于刘桂芬免职的通知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检范围及联...
关于张茂才等3人任职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07年第19批符合...
关于下达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的通...
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
[摘要]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于2000年2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0日起施行。二○○○年四月五日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发布日期] 2000-04-0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类;器械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