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落实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我局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的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具体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市函[2006]7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对有关涉案药品的销售、使用的控制及追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我局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具体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市函[2006]7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产品的控制和追查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