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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为深入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增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医疗器械监督执法水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00年3月14日至20日在上海举办第一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0-02-28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参加培训人员;上海市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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