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启用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开发的药品检测车已陆续在全国进行配备。为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按照《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05号)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启用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主要体现“中国药品监督”,车辆外观醒目、美观,切合药品监管实际,使广大人民群众便于识别,体现行政执法的庄重性和威严性。具体外观样式见附件1。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中国药品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车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6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