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的通知
[摘要] 北京、吉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配合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查清当前市场上销售的银杏叶药品的质量状况,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在北京、吉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等6省(市)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药品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