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3763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二)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四)通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五)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化学药品技术标准等5个药品审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可国家食...
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关于增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
关于认可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对高速牙科...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
关于认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摘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1-05-0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联合组织检查;联合组织开展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6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