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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与卫生部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并...(二)与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四)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五)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一)根据本办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二)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四)通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五)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摘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1-05-0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联合组织检查;联合组织开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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