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和各地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的上报情况,现公布第三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共计30家。请各地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工作,并根据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及能力变化和《关于组织编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名册的通知》(食药监食函〔2011〕18号)要求,及时将新增或更新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报国家局。
[发布日期] 2011-10-28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餐饮服务食品;食品药品;食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