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工作任务要求,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总局以《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发布了企业实施任务。尽快实现电子监管全品种全链条覆盖,对于巩固电子监管成果,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监督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的组织管理
[发布日期] 2015-01-0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