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28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附件1),制定了糕点等食品7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附件2-8),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糖果制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