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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设网上发放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通知书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增设网上发放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凭受理编号和密码在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网址:www.bjsp.gov.cn)直接查询打印审评意见通知书,不需另行领取纸质审评意见通知书。自该审评意见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即开始计算补充资料时限。
[发布日期] 2014-11-2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补充资料;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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