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试行标准转正事宜的复函
[摘要]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地标升国标品种试行标准转正问题的请示》(湘药监函〔2003〕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在已颁布的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的国家药品标准中,有274个品种被批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均为1年,具体品种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3-11-1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试行标准转正;药品生产企业;小儿速效感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