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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氧气流量计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企业要求对一些产品分类进行界定的请示。现就这些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氧气流量计: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2003-11-1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导引钢丝;药品监督管理;放射性核素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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