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从事医用光学仪器领域科研、检测、生产、经营、临床等方面的工...(二)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三)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遵守《全国医用光学...(四)现任技委会委员可以连聘连任。但没有履行职责,无故两次以上不...(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及电子...(二)委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寄至全国医用光学和仪表标...(一)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人员进...(二)秘书处将换届方案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批准后报送国...
关于公开征集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SAC TC 103 /SC 1)拟于近期组织换届工作。现面向国内相关单位,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委员。具体委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征集截至日期为2009年4月15日。特此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委员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9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