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第二条 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新药经国...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第二章 新药的分类第六条 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第七条 在新药审批过程中,新药的类别由于在国外获准上市、...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中药保健药品和中成药地方标准升国家...
关于进一步加大奶粉市场核查工作的紧急通...
关于执行YY 0583-2005《一次...
关于王小刚任职的通知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
关于举办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
关于公布江西省2011年食品生产许可证...
新药审批办法(局令第2号)
[摘要]
《新药审批办法》于1999年3月12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定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新药审批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日期] 1999-04-2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新药审批办法;新药;改变剂型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4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