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6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认可福建省药品检验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产品和项目的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2月26日至28日对你局所属福建省药品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该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37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认可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一次性使用麻醉;医疗器械;认可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