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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行政许可情况:餐饮服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三)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等;(四)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级别及其评定记录;(五)监督抽检情况:抽检的品种、数量、时间及检验结果等;(六)受奖情况: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的政府表彰、行业推荐、典型...(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举报投诉的记录、核实、处理情况等;(八)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情况;(九)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情况等;(十)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一)骗领《餐饮服务许可证》,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二)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或者未按规定...(三)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四)未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或者采购、使用或经营国...(五)未按有关规定备案和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六)未按有关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的;(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八)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九)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十...(一)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二)量化分级等级降级;(三)向社会曝光。   第十二条 鼓励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诚信意识,有效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1-12-1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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