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医疗机构及其药房对外销售药品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最近,我局接到一些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来函,反映地方一些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一些医疗机构利用设立分院、门诊部或门诊分部等名义对外销售药 品的问题。经调查,上述问题在部分地区确实存在,影响也越来越大。为依法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纠正一些地方的医疗机构及药房对外销售药品问题,维护药品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对外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