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磁疗产品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提高注册工作水平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磁疗产品、电动病床、3A类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电子血压计(示波法)、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射泵、超声理疗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机、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定制式义齿、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一次性使用手术衣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详见附件,已在国家局网站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请登陆www.sfda.gov.cn,在“法规文件”栏目中查询)。附件:1.磁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 2011-05-1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磁疗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