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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子系统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信息中心、受理和举报中心:为做好医疗器械备案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总局组织开发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子系统”(以下简称备案子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备案子系统于2015年9月10日起正式启用,用于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变更备案和取消备案等业务时。企业使用该系统办理相关业务需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相关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可从总局网站首页(http://www.cfda.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从本系统中下载。
[发布日期] 2015-12-1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备案;备案子系统启用;医疗器械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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