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卡培他滨生产现场有因检查和验证工作的通知
[摘要] 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局拟组织对卡培他滨品种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并同步开展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相关省(市)局通知辖区内已提出相关注册申请的单位(见附件)做好准备,如企业已具备生产能力,可向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请后通知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生产现场检查;食品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