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开展调查的通知
[摘要] 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22日下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听取了涉案药品的生产企业关于产品流向自查情况的汇报,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进一步确认了一些线索,具体情况如下:一、初步确认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中部分人员的身份:牛自信(通告上线第82号,手机号15029232131)为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李留柱(上线第25号,手机号18838125355)为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王忠林(上线第15号,手机号18585817630)为贵州城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磊(上线第4号,手机号15155100335)为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勇(上线第78号,手机号15982823829)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郑健(上线第2号,手机号13305510918)为安徽颐华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毛晓琴(上线第10号,手机号13659412910)为兰州华卫药品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单二联(上线第81号,手机号13909181370、13689256913)为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昱(上线第27号,手机号13623904626)为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编号92号(手机号13853767315)为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高英祥(上线第16号,手机号15130417547)为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王康友(下线第131号,手机号13772090285)为陕西邦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管;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药品生产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