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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有关单位:为适应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风险监测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作用,强化技术支撑力量,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委员名单见附件1),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员会下设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监督管理8个专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总局研究制订了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3)。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应当根据本地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需要,抓紧组建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有重点、有目的地加强本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相关问题研究、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9-0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质量安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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