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8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二)抽样人员:抽样一般由2人以上完成,其中一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三)抽样地点:须在被抽样单位的药品存放现场进行,即药品生产单位...(四)抽样原则: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随机抽取样品。(五)抽样量:检验用量的3倍(具体数量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六)样品核对:抽样时抽样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样品包装情况、标签上产...(七)签封:抽样结束后,抽样人员应将部分检验项目检验所需样品和报...(八)抽样人员应当据实填写《生物制品批签发现场抽样记录表》(附表...(一)没有完整产品内外包装者(半成品除外)。(二)自检不合格者。(三)已临近效期或已过效期者。   五、抽样完成后,抽样人应及时...
关于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
[摘要]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7月13日以局令第11号颁布了《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为做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及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四川、甘肃等省、市药品检验所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王军志副所长等14名同志(见附件1)为上述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签发人,根据批记录审核、实验室检验或者复核结果,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同时加盖生物制品批签发专用印章(具体样式见附件2)。
[发布日期] 2016-12-2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抽样;药品监督管理局;血白蛋白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3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