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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要求,加大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有部分地区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力度不大,存在地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全面推动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农村食品市场;食品;食品生产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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