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单宁酸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审查部和检验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现决定如下:批准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家检验机构承担食品添加剂单宁酸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检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0-12-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生产许可检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