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连泛美药业有限公司“溃得康颗粒”等12个中药保护品种已欠中药保护品种保护年费两年以上;江西诚志信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自2007年起不再缴纳该企业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田七跌打丸”的保护年费。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工作中同品种管理等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95〕1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决定提前终止以下13个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大连泛美药业有限公司“溃得康颗粒”等13个品种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其《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一并废止。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中药保护品种;食品药品监督;制药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