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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同意你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相...二、请你局严格实施并不断完善试点方案,监督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三、试点期间,总局如有政策调整或发布有关规定,你局应当确保在试点...四、试点工作为期一年,期中请将试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总局,期满请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试点工作的批复
[摘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试点工作的请示》(沪食药监药械流〔2015〕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要求,开展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试点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5-1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赋码试点;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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