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现就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时,凡涉及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非技术性文字变更、说明书变更的,可以合并申请。
[发布日期] 2007-12-2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注册;生产企业;产品标准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