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等有关规定,总局组织制定了《6840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现予印发。有关情况和实施要求通知如下:一、本目录所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包括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
[发布日期] 2013-11-26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管理类别;预期用途;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