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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当地人事(职改)考试部门联系,尽早安排考...二、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鼓励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三、根据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执业...四、为了做好考前培训工作,使辅导人员正确理解新编写的考试大纲和应...五、200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应试指南已由我局重新组织修订...
关于200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医药管理局: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 办发[1999]89号)安排,200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日至15日举行。 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当地人事(职改)考试部门联系,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工作。
[发布日期] 2000-02-1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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